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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ber司機打工定自僱 美國法庭將裁決

    Eric Chong
    Eric Chong
    商業・科技・創業・編輯

    78de568d92f6af785b854b85c2352f67a1dde23c.jpg美國電召汽車平台 Uber 和 Lyft 的司機到底是打工仔還是自僱人士,一直有爭議。不過很快有法律定斷。美國地方法院將決定交給陪審團,結果將對矽谷近年大熱的「共享經濟」帶來極大影響。

    Uber 和 Lyft 司機在三藩市提出集體訴訟。他們認為自己應是電召汽車平台的員工,可報銷油費和汽車保養費。現時司機跟 Uber 和 Lyft 等只屬合作關係,這些開支需自行承擔。三藩市聯邦法院法官 Edward Chen 和 Vince Chhabria 將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

    若最終判決司機屬電召汽車平台的職員,勢必影響成本大幅上升。更重要是,共享經濟模式或受打擊。矽谷不少創業公司以類似 Uber 的共享經濟作主題,由大量個人承包經營者組成的網絡,提供電召和家政等服務。若裁定服務供應者納入平台的員工,加重負擔,共享經濟的創業公司前景或就此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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