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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眾警報系統

    方保僑 Francis Fong
    方保僑 Francis Fong
    方保僑先生於資訊、通訊、科技及電子消費品市場工作逾二十年,曾引進不少科技新產品,並創辦多個業界組職及為多個非營利機構擔任委員,並於數間主流媒體撰寫專欄及擔任節目主持人。 現任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香港互動市務商會創會及榮譽會長、世界資訊通訊與服務業聯盟董事、香港金融科技商會召集人、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科技發展常務委員會成員、電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電訊規管事務咨詢委員會成員、運輸 署智慧交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運輸署香港電子道路收費國際專家小組屬下的科技及私隱保障小組成員、樂施會董事會成員、香港小童群益會資訊科技委員會委員、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創新及科技業務管理委員會委員等。

    昨日(8 月 18 日)香港警方因應有大型公眾活動,透過香港四大電訊商向香港市民發出以下訊息:「警方呼籲: 今天下午,港島維園有大型公眾活動,請留意各媒體的最新消息,以及警方社交媒體。」就我記憶所及,今次應該是第一次警方因為大型公眾活動,而向全港市民發出短訊,但有市民卻說沒有收到有關短訊,也有市民說即使身在海外也收到短訊,可能要繳付海外短訊費用,不明所以,究竟是什麼原因?

    香港有超過七百萬人,平均每人有兩個以上的流動電話號碼,如果要向全港市民發放短訊,保守估計可能需要發放約 1,000 萬個短訊,以四個電訊商利用短訊服務中心( SMS Center 簡稱 SMSC )向每一個用戶發放短訊,可能需要幾小時,可謂「費時失事」。

    PWS

    其實外國(包括美國、南韓、台灣等)早已經採用公眾警報系統( Public Warning System ),一般是用來警告市民關於天災或者其他突發事故,收到警報時會發出特別的聲響,我在外地也曾接收過數次。 PWS 是採用網絡廣播形式,可以在一個基站內向所有用戶同時發放訊息,就算你不是當地的用戶,也會收到這個網絡廣播訊息,而身在外地的市民則不會收到相關的訊息,方便快捷之餘,亦不會擾民。公眾警報系統已經推出了多年,而近年來推出的智能手機,大部份已經可以支援,反之香港政府應該重新檢視,政府部門採用的各種資訊科技,是否能夠追得上國際的水平。

    筆者簡介

    方保僑 FRANCIS FONG

    Franics_fong

    於IT 及電子消費品市場工作超過二十年,創辦多個業界組職及為多個非營利機構擔任委員及提供專業意見。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委員(資訊科技界)、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香港互動市務商會創會會長、香港消費電子產品聯盟主席、電子學習聯盟創辦人、世界資訊通訊與服務業聯盟董事、職業安全健康局(印刷出版、資訊及通訊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主席、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團成員、香港理工大學企業發展院客席講師、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資訊科技專業顧問小組)增選委員、無國界醫生顧問委員會成員、香港紅十字會傳訊顧問委員會委員、樂施會資源發展委員會委員。

    * 本文章中的看法或意見純屬作者的個人看法或意見,並不代表本刊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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