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聯合報》報導,台灣的知名 IT 網紅「電腦王阿達」及「瘋先生」,涉嫌在網上平台發佈教學文章,教人使用非法侵權手機應用程式,包括 「多選一」、「形狀找不同」等 25 個 Apps,當中的侵權內容涉及市值達到 6 億新台幣,折合約港幣 1 億 4 千 2 百萬元。【2024.12.3 19:37 更新】 其中一位涉事網紅「電腦王阿達」傍晚發表聲明。
報導指,台灣刑事局今年 4 月收到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 (簡稱 CODA)等版權方檢舉,有網紅涉及撰寫教學文章,散佈盜版影視軟體,當中包括 25 種不同的手機應用程式。現時有關部門拘捕了三名男子,指其在網站、YouTube 等平台發放推薦有關 Apps 的內容,再在內容中置入廣告,以及透過點擊率賺取廣告費牟利。
此案涉及多篇 iPhone 應用程式的文章,一共有 53 篇,總瀏覽人數達 55 萬人,有關的 盜版 App 會偽裝成非影視 App,成功避過 Apple 的 App Store 審查機制。該些 App 提供的影視內容,包括各國電影、戲劇、動漫、綜藝及紀錄片等,多達數百部,涉及市值達 6 億新台幣。現時已有一人保釋候查,另外兩人則毋須擔保獲釋候查。
【2024.12.3 19:37 更新】其中一位涉事網紅「電腦王阿達」在今日傍晚發表聲明,指事件是「電腦王國際資訊有限公司」一名員工不諳法令的個人行為所致,並非該公司的營運政策指示。他表示公司向來尊重智慧財產權之維護,對事件及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表示遺憾。
聲明指已對涉事員工進行懲處,並指已第一時間下架爭議文章。《PCM》編輯部查看兩篇今早仍在 Line Today 找到的、由電腦王阿達提供的教學文章,均已經被刪除。但另一位涉事網紅「瘋先生」的相關教學文章就仍然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