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反送中抗爭引起的智能燈柱侵犯市民私隱疑慮,特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OGCIO )成立多功能智慧燈柱技術諮詢專責委員會,檢討智能燈柱試驗計畫。委員會今月向 OGCIO 提交報告,建議改用其他技術代替,繼續推行智能燈柱計畫。
委員會去 8 月成立之後,開過七次會議,檢視智能燈柱與個人私隱和資訊保安。最終得出共識,智能燈柱是推動香港發展智能城巿和促進建設 5G 網絡的重要基建,特區政府應繼續推行試驗計畫。委員會檢視過燈柱上的設備,認為有些裝置並不收集個人訊息,不會涉及私隱問題,如 LED 燈、氣象感應器、空氣質素感應器、熱能探測器、 RFID 標籤、地理二維條碼和藍牙傳送器。
OGCIO 在委員會成立之前,已暫停三個涉及私隱的功能,包括:
- 環保署的攝錄機監察非法棄置廢物活動;
- 運輸署的藍牙探測器探測行車時間及平均車速;
- 同屬運輸署的攝影機收集車牌號碼評估不同類型車輛使用道路的情況。
經過委員會檢視,建議其他代替方案, OGCIO 同意將燈柱上的高清鏡頭和藍牙探測器拆除。例如光學雷達( LiDAR )代替鏡頭評估車輛使用道路情況。其次,改用熱能探測器代替視像探測器,收集與交通流量及車速有關的數據。
至於環保署的監察非法棄置廢物活動,因非視像技術在監察有限制,委員會建議署方改用其他私隱友善的技術代替。在未有合適的替代方案前,應在暫時移除該功能。
委員會又建議訂立嚴格、可信及具透明度的管治制度,新增任何智能燈柱功能之前要檢視和審批,並就有關決定向巿民開誠布公。更要委託獨立第三方專家,定期檢討智能燈柱的保安和私隱,符合 ISO 27001 及 ISO 27701 等國際標準。
委員會成員之一、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委員會按照智能燈柱的爭議,向特區政府相關部門提供建議,如用光學雷達、熱能探測器等代替,即使技術所提供的資訊較少,但私隱友善,冀可釋除市民疑慮。
至於其他政府部門在街上裝設的高清鏡頭,方保僑則表示,委員會僅限檢視智能燈柱的功能和相關的訊息安全標準,其他則不包括在委員會的功能在內。
現時食環署在全港 30 個地點安裝網絡攝錄機監察非法棄置垃圾,曾被指有容貌識別功能。惟署方在今年 1 月初澄清並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