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在東京街頭出現的出租高卡車 MARICAR ,被任天堂控告違反不當競爭防止法和侵犯版權。日本最高法院在平安夜宣布不接受被告 MARI Mobility 開發的上訴申請,為為期 3 年的訴訟畫上句號,任天堂獲得勝訴, MARI Mobility 開發需要賠償 5,000 萬日圓(約港幣 374 萬 )。
MARICAR 是在 2011 年推出的租車服務,顧客除了可租借高卡車之外,還可以租借模仿孖寶兄弟人物的服裝,扮演孖寶兄弟在東京街頭飛馳,因此吸引到不少遊客租用。不過由於這些高卡車很矮小,駕駛者又不熟悉日本路況,在馬路上左穿右插容易造成意外,所以一直備受關注。
而任天堂就指 MARI Mobility 開發未得任天堂同意,就以《瑪利奧賽車》的簡稱 MARICAR 作招徠,以《瑪利奧賽車》和瑪利奧的服裝來宣傳、營業,違反了不當競爭防止法和侵犯版權。
一審在 2018 年判任天堂勝訴,賠償金額為 1,000 萬日圓(約港幣 75 萬 ), MARI Mobility 開發並需要停止不當競爭行為。不過雙方對裁決都不服,任天堂要求將賠償金額增至 5,000 萬日圓。二審在今年 1 月判決,同樣是任天堂獲勝,而且同意提高賠償額的要求。今次最高法院就駁回 MARI Mobility 開發的上訴申請,任天堂獲得終極勝訴。
任天堂對於獲得勝訴表示這對內容產業的保護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