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星島日報報道,消委會去年接獲 29 宗涉及租借「流動 Wi-Fi 裝置」投訴。在接獲的投訴中,大多涉及連接上網的訊號未如理想、上載及下載的速度緩慢,香港供應商不能提供技術支援等,以致無法上網。
其中一宗個案,一對夫婦前往關島旅遊,出發前向租借公司詢問可否在關島使用 Wi-Fi 裝置,職員回覆指關島屬於美國,應該沒有問題。但當他們抵達關島後,發現無法連接網絡。公司其後回應指服務不涵蓋關島,公司職員亦無確認過關島屬於覆蓋範圍,不會退款。
消委會建議市民在購買服務前,要特別留意數據使用上限、公平使用條款、網絡覆蓋範圍和技術支援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