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對於小米旗下的家電品牌「米家」都不會陌生,不過最近杭州法院的一宗判決指:2016 年註冊的家電品牌米家,被指侵害由聯安公司早在 2012 年為旗下的網路通訊及保安設備產品註冊了「MIKA 米家」的商標,可能讓消費者誤認為聯安公司的商品來自小米,繼而造成混淆。最終裁定小米通訊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構成侵權,判決小米通訊公司罰款 1,200 萬元 (人民幣) 損害賠償責任,並承擔聯安公司的維權開支 103,767 元,合計 12,103,767 人民幣。
原告聯安公司早在 2012 年 7 月註冊了「MIKA 米家」作為旗下的網路通訊設備、攝影機、錄影機、揚聲器音箱、擴音器喇叭、電線、防盜報警器、報警器、聲音警報器等產品的商標,註冊有效期由 201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而小米宣布推出的「MIJIA 米家」品牌的時間是在 2016 年,不過由於小米推出的多功能網關、無線開關、對講機、智能攝影機雲台版、智能攝影機 1080P、小白智能攝影機、行車記錄儀、煙霧感測器報警器、門窗感測器、天然氣報警器等 多款商品,都使用了米家的品牌,聯安公司認為有關品牌及商品會讓消費者造成混淆,所以向法院提出申訴。
分析指,有關的判決,可能會影響小米物家用聯網絡產品的銷售。更重要是「米家」現在已經成為小米旗下重要的品牌,很多熱門商品包括 IH 電子鍋、掃地機械人、空氣淨化器及電磁爐等產品,都是屬於米家品牌。因此,市場關注小米是否仍然可以使用米家品牌來發展家電及物聯網產品?
資料來源 :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