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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M 卡玩實名制 太空卡年卡會點搞 ?

    Andrew
    Andrew
    號稱"周身刀無張利"的多媒體創作人。 很喜歡樂天熊仔的怪叔叔。

    政府舉行有關電話 SIM 卡實名制公眾諮詢的記者會,預計在 1 年內為包括年卡在內的本地使用的儲值卡進行實名登記。計劃對於市民大眾當然有影響,不過最受影響的可能是販賣儲值卡的攤檔及小店,可能會對於商販的生計造成打擊,以更重要是有關的個人資料會怎樣處理⋯⋯

    政府表示有鑒於使用俗稱「太空卡」的不記名電話儲值卡作犯罪用途,包括商業犯罪、電話行騙、人口販賣及洗黑錢的案件有上升的趨勢,認為實施 SIM 卡玩實名制能有效打擊罪案⋯⋯根據政府公佈的資料,單單是 2020 年頭 11 個月,已經有 1,108 宗涉及使用「太空卡」案件,涉款高達 5 億 630 萬。

    方案建議,電話儲值卡用戶在開通電話卡時間需要登記簡單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的副本,商業用戶則需要提供商業登記及公司負責人的資料。而有關資料會儲存在服務供應商的數據庫,待有關號碼取消服務後的 12 個月後才會刪除。政府表示,政府的系統不會跟電訊服務商的數據庫連結,只會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在取得法庭手令後,才會要求電訊服務商提供相關用戶的資料⋯⋯據了解,有關條例只適用於本地使用的電話儲值卡,外國的漫遊卡和電話卡不受影響。

    每名用戶,最多可登記每家電訊商最多 3 張儲值卡,由於本港約有 30 家服務商有提供電話儲值卡服務,換言之用戶最高可用接近 90 張儲值卡,相信能滿足絕大部分市民的正常使用需要。計劃會分兩階段實施,首階段是要求電訊服務商及電訊持牌人,須要在規例生效後 120 日內,建立用戶登記系統及數據庫。而用戶有 240 日的時間,為登記系統啟用前的儲值卡作登記。如在限期前未有登的儲值卡會即時失效。

    根據政府的公佈,目前市場共有 1,170 萬張儲值卡在市面流通過,如果要在規例生效的 360 日內完成登記,估計每日需要登記 3 萬張卡。

    (一)用戶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或其他可接受的身分證明文件如旅客的旅遊證件)內的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和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及其副本,以作登記;

      若公司或企業要登記成為電話智能卡用戶,則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代表或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二)16歲以下人士如需登記電話智能卡服務,相關登記必須得到一位「合適成人」的確認;

    (三)每名用戶只可向每間提供公共流動服務的電訊商登記不多於三張電話儲值卡;

    (四)電訊商應核對、釐清及核實用戶提供的資料,並在有合理理由認為有關資料屬虛假、誤導或不完整的情況下,取消有關電話智能卡的登記;

    (五)電訊商需在電話智能卡取消登記後,保存相關登記用戶的紀錄最少12個月;

    (六)登記的個人資料由相關電訊商保存,不會向他人包括政府或執法部門披露。執法部門在有需要時才可按規例向電訊商索取電話智能卡的登記資料;

    (七)按規例執法部門只能獲取電話卡的登記資料(即姓名、基本身份證資料),並不包括通話紀錄及內容。在一般情況下,執法部門須得到法庭手令,但在某些迫切或緊急事件的特殊情況下(例如涉及炸彈恐嚇、綁架等嚴重罪案),執法部門可在一名不低於等同警司職級的人員授權下,要求電訊商在沒有法庭手令下提供電話智能卡的登記資料。

      為讓電訊商作好準備以遵照登記規定,包括建立並提升其系統或數據庫等,政府建議登記制度分階段進行,規例生效120日後出售的新儲值卡及服務計劃才開始按規例作登記,屆時所有新的電話智能卡須先登記後才可啟用。按目前的建議,所有電話智能卡須於規例生效後的360日內完成登記。至於現有的服務計劃用戶,電訊商會在合約續期時為客戶更新登記的資料,以符合規例的要求。

      政府會在諮詢期完結後整理收集到的意見,並將規例提交立法會,希望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規例的訂立。

      

      公眾諮詢期至二月二十八日結束。諮詢文件可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網站(www.cedb.gov.hk/ccib)下載。公眾人士可將意見電郵(SIM@cedb.gov.hk)、傳真(2511 1458)或郵遞至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二十一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

    有售賣儲值卡的攤販表示,本來他們的業務是以旅遊數據卡及本地儲值卡為主。不過,過去一年因為疫情關係,市民不能出外旅遊令旅遊數據卡的需求大減,現在政府再推出 SIM 卡實名制度,估計新規例會令僅有的生意再遭到嚴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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