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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隱何價?

    方 保僑
    方 保僑
    於 IT 及電子消費品市場工作超過二十年,創辦多個業界組職及為多個非營利機構擔任委員及提供專業意見。

    繼早前 Facebook 被揭發透過第三方軟件,洩露用戶個人資料,弄得滿城風雨後,今次又輪到另一間科技龍頭公司 Google,被揭露一直與第三方開發商分享用戶電郵,雖然 Google 早前在網誌上發文詳述公司如何挑選第三方開發商的標準和細則,並且聲明此類廣告非 Google 的主要收入,希望藉以釋除公眾對 Google 如何看待用戶私隱的疑慮,但話雖如此,始終令用戶日後會有所顧忌。

    其實以往 Gmail 在用戶細則也有指出,用戶電郵內容可能會被用作分析,此舉令對手微軟當年在推廣自家電郵時拿來攻擊對方,不過去年 Google 已宣布不會再分析用戶電郵用作宣傳用途,希望可吸引更多商業客戶考慮採用 Google 的商業電郵方案。

    正因為有許多這類用戶個人資料曾被利用,或發生失洩事件,歐盟「早着先機」地制定了保障歐盟國民私隱的 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條例,並於早前生效,令到很多誇國企業都嚴陣以代,這正好針對了近日這類大企業在不知不覺間利用了用戶個人資料去生財,我相信將會有更多國家制定類似的私隱條例,而且罸款肯定會非常鉅大,除了可以收到阻嚇作用之外,更可以為政府帶來可觀的收入。大家可以回想近年各大企業都被不同國家政府指控違反了反壟斷法,罰款總數加起來有多少個億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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