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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告、媒體攻防戰

    Lawrence
    Lawrence
    《PCM》創刊編輯, 見證電腦由 Monochrome 到 3D,9.6Kbps 撥號到 5G 無線上網年代,DIY、攝影、影音、手機樣樣啱玩。

    紙媒難做,幾乎是近半年來,每次與記者行家碰面時會談的問題,每個月都有刊物捱不住要結束或裁員,萬幸是《PCM》可以用自己的方法打拼下去。一直與來,媒體和廣告客戶之間,一直都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報紙、雜誌、電視、電台,都要靠廣告收入支持,廣告商花得起錢,自然也會選合適的合作對象,達到宣傳效果當然最好,但最低限度,也不可能對著幹。
    日前,台灣的《Mobile01》網站,刊登了一篇「媒體尊嚴⋯⋯不容踐踏⋯⋯」的千字文,內容是向某日本廠牌相機的台灣代理開火,向讀者解釋該網站由今年初開始都沒有該品牌相機的測試文章。簡而言之,就是代理不滿網站的測試文章對別的品牌有利,認為編輯部搞不懂其品牌產品特性之餘,又偏幫另一品牌。結果,本來這個品牌答應安排的海外採訪活動取消了,理由直接了當,就是留給其他對其有宣傳價值的媒體。
    螢幕快照 2016-05-28 上午12.56.13
    廣告商自製內容反擊
    這一下,網站編輯光火了,實行杯葛這一品牌,不報導也不對話,以抗議代理以利益威脅編採自主。有讀者問為甚麼近日都沒有那品牌新相機的介紹,編輯就來一篇千字文交代。另一邊廂,代理卻竟然高調在網上徵集攝影高手測試新相機,被選中的測試者,更有義務在個人網站、Facebook,或其他網絡平台上發表試用報告,人人都可以係記者,完全視傳媒工作者的專業操守:公平、公開、公正不見。
    這事件令不少人討論,究竟是哪一方的處理方法出問題,編輯認為,他們選材的角度沒問題,是代理輸打贏要,而且代理似乎對產品認知不足,沒有了解不同型號的市場定位以及競爭對手的優缺點。代理當然也有理據,就是媒體日常收取了廣告費,就應替品牌說話,至少也不要幫倒忙,做出傷害消費者信心的舉動,否則難以交代。而且編輯作了選擇性報導,連基本的新產品資訊都抹殺了,不少讀者認為,杯葛行動受害的不是代理商,而是一班讀者的知情權,反而對網站的行為,認為是小氣的做法。
    植入式廣告最難纏
    各為其主,媒體被廣告商施壓,十分常見,特別是現時媒體經營環境差,更加重視廣告商取態,好多媒體的廣告部都有相當大權力影響編輯方向,雖說是編輯自主,但除非是觸及底線,編輯一般都會願意有商有量。特別是今日市場經常都說「Content Marketing」,媒體好多時都是將廣告的角色隱藏,內容盡可能客觀可信,題目也較為有趣、有閱讀價值,令人以為是由編輯或記者撰寫的。要做這樣的稿,往往甚至真的由編輯負責執筆。
    編採自主,在大部分時間,傳媒都堅持不受任何人限制,但廣告商、政治、上司等種種利益關係,影響著自主性。當然,我們都會有所堅持,至今而言,每星期所撰寫的產品測試,從沒有拿出來賣過,評論也沒有受過廣告影響。過去,我們曾經收過廣告客戶的投訴,甚至查詢多少錢就夠得到一個 Editor’s Choice?這些我們就當沒聽過,如果有產品表現不濟,最好的方法,就是退回代理處,表現太爛的消費品,確實也不好意思介紹給各位大大吧。
    有心看原文可到這裡:http://bit.ly/1UaxN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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